…關於99學年度『5歲幼兒學費補助』方案及Q&A整理如下…請詳閱!!!
項目名稱 | 臺北市5歲幼兒學費補助 | 更新 時間 | 2010/9/1 |
服務內容說明.. | (一) 每學期每名兒童最高補助1萬2,543元(比照本市公立幼稚園學費標準)。 (二)就讀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與中央各機關之補助採「差額補助」方式辦理,未達本方案之補助金額者,由本市補助其差額。 (三)就讀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可與中央各項學費補助併領,採1萬2,543元「加額補助」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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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設籍本市且當年度9月2日至次年度9月1日止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99學年度為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核定招收人數內之幼兒。 (二)就讀外縣市公、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之幼兒,第1學期於8月1日前、第2學期於2月1日前即與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於本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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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申請方式及所需文件如下: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托兒所者- 1、公立托兒所:按月減收教保費4,120元,累計減收達1萬2,543元當月起開始繳費。 2、私立托兒所:於開學後統一由各私托協助家長提出申請,經審符合者,補助款將撥入機構後轉發家長。
(二)就讀外縣市公、私立托兒所者-由家長或監護人檢具以下文件,向本府社會局申請: 1、申請書。 2、近一個月之戶籍謄本。 3、該學期學費收據影本(實際繳費高於所有補助總額者,依最高額度補助,低於所有補助總額者,依實際繳費核予補助)。 4、5歲幼兒學費補助款請款領據。 5、家長或監護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三)申請期限:每學年第1學期為當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第2學期為次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申請書表格式俟修訂完畢後,將儘速上載本局網頁,並函發本市各公、私立托兒所協助家長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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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俟政府單位修訂完畢後,社會局函發本所時.我們一定盡速協助
家長提出申請。謝謝您的配合~~~~~~~~~~大大樹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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