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9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之投保作業及課程將於98年8月1日開始.為確保孩子的投保權益.及課程安排設計手續之順遂.敬請 盡量於7/28日前辦妥註冊事宜. 以便我們在行政上的作業.(若有不便請事先與老師說明.我們會特別為您留下保障名額....)
註冊相關辦法或對收退費不明瞭處.請參閱42期大大樹雙月刊(已於6月底發回)或寶寶日記前頁!!!
大大樹謝謝您的配合~~~
98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給付內容及說明 |
保障期間:98年8月1日至9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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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 給付金額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 | 滿十四歲以上學生,給付身故保險金一百萬元;未滿十四歲學生,則給付喪葬費用一百萬元 | 殘 廢 給付 | 第一級 | 100萬元 | 生 活 補 助
| 滿1年: 15萬元 | 滿2年: 20萬元 | 滿3年: 25萬元 | 滿4年: 30萬元 | 第二級 | 90萬元 | 生 活 補 助 | 滿1年: 11萬2,500元 | 滿2年: 15萬元 | 滿3年: 18萬7,500元 | 滿4年: 22萬5,000元 | 第三級 | 80萬元 | 第四級 | 70萬元 | 第五級 | 60萬元 | 第六級 | 50萬元 | 醫 療 給付 | 住 院 | 住院醫療保險金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萬元為限 | 專案補助 (限免交保費學生且一年內需做重大手術)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含住院醫療保險金)以20萬元為限 | 傷害門診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000元為限 | 燒燙傷暨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3萬元為限 | 集體中毒慰問金 | 被保險人集體(指被保險人五人以上)中毒須住院者,每人給付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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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期間:98年8月1日至99年1月31日。 四、若發生保險事故,需要申請理賠,請直接與就讀學校的服務人員聯繫,有關申請書填寫及應備文件,均可透過經辦人員協助辦理。另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亦會派員為您服務! 五、請領醫療保險金者,另送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得以收據副本或影本替之,但須請原醫療院所加蓋院方關防為證)。 六、受益人:係指被保險人學籍資料(或入學資料)所載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以被保險人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實際扶養學生之人或其家屬依序為受益人);但若被保險人已成年,其醫療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之受益人得為被保險人本人。 註:詳細內容以保險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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