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 星期三

公告107學年度收退費調整明細
107學年(107.8~108.7)度各年齡層收費調整明細如下:
    大班1019月至1028月出生者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
收費期間
學費
15000
31800
1學期
材料費
16800
1學期
雜費
8600
12100
1個月
活動費
1000
1個月
午餐費
1500
1個月
點心費
1000
1個月
   代
  收
  費
學生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1學期


中班1029月至1038月出生者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
收費期間
學費
15000
31800
1學期
材料費
16800
1學期
雜費
8600
12100
1個月
活動費
1000
1個月
午餐費
1500
1個月
點心費
1000
1個月
代收費
學生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1學期


        小班…1039月至1048月出生者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
收費期間
學費
15000
31800
1學期
材料費
16800
1學期
雜費
9600
13100
1個月
活動費
1000
1個月
午餐費
1500
1個月
點心費
1000
1個月
代收費
學生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1學期


        
 幼幼班1049月至1058月出生者
收費項目
收費金額
收費期間
學費
15000
31800
1學期
材料費
16800
1學期
雜費
10600
14100
1個月
活動費
1000
1個月
午餐費
1500
1個月
點心費
1000
1個月
代收費
學生
保險費
   依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1學期 

    

收退費辦法如下~~~~(依教育局公告行使)

收費辦法:
  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入園者,收取全額費用。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入園者,
       收取三分之二費用。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入園者,收取三分之一費用。
  代辦費:
      按幼兒實際就讀月數及幼兒當月實際就讀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例
      收費。
  代收費:依臺北巿幼兒團體保險辦法代收辦法等規定辦理。
退費辦法:
  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
       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不予退費。
  代辦費:
  (按幼兒未就讀月數及當月未就讀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例退費 
  (幼兒因故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
      日數之比例,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其餘項目不予退
      費。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幼兒於停課期間 配    
            合停課者,應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還停課期
      間之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日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應依放假日數與
      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事前扣除放假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其餘項
      目不予扣除或退費。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扣除或退費。